〈全民筆讚〉翁達瑞-濫訴箝制言論自由的惡例
(圖取自Pexels圖庫)

文/翁達瑞

昨天媒體有一則新聞,內容是余正煌對多位網友撤告誹謗,北檢也因此對網友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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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起官司是濫訴箝制言論自由的惡例,始作俑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去年七月間,王鴻薇向台大檢舉林智堅與余正煌兩人涉及論文抄襲。余正煌委託三位律師自清,並公開指控林智堅抄襲。

經過仔細的文件比對與邏輯推理,我判定余正煌才是抄襲的元兇。我的比對結果剛好和余正煌律師的說詞相反。

這件抄襲爭議具有重大政治效應,攸關公眾的利益。為平衡輿論報導,我在臉書公開我的比對結果,不讓余正煌的律師獨攬媒體話語權。

接著余正煌到北檢提告我誹謗,也對多位轉貼我文章的臉友提告。在提告的同時,余正煌的律師繼續透過媒體指控林智堅抄襲。

余正煌大張旗鼓提告,就是為了打壓不同的聲音,讓網友心生恐懼,不敢再轉貼我的文章,企圖獨攬媒體話語權。

經過長達八個月的偵查,北檢對我做出不起訴的處分。北檢認定我的文章係依據自身的學經歷,經過查證比對相關資料做出的評論,並非無端捏造的謠言。

在北檢做出不起訴處分前後,余正煌與幾位被告的網友達成和解。針對沒有達成和解的網友,余正煌最後只能主動撤告。

余正煌撤告的理由簡單:這幾件官司都是濫訴,原告根本沒有勝訴機會。既然抹黑林智堅抄襲的政治效果已經達成,就無必要在法院死纏爛打。

余正煌提告又撤告的動作前後矛盾!

余正煌是否抄襲,他自己心知肚明。如果余正煌真的涉及抄襲,他不應濫訴轉貼我文章的網友。如果余正煌沒有涉及抄襲,那他應堅持告到底,沒有必要撤告。

余正煌的矛盾只有一個解釋:余正煌自知論文涉及抄襲,提告只是為了讓網友閉嘴。余正煌無法提出原創的證據,為避免再度被司法打臉,只好主動撤回對網友的濫訴。

司法不應成為打壓不同聲音的工具。余正煌藉濫訴箝制言論自由,必須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否則會有更多類似的案件(例如朱學恒、陳建州等)。

我鼓勵被告的網友反訴余正煌誣告。我願意提供相關協助,包括提供證物與出庭作證。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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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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