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紅色機車停在路邊,車殼破碎四散,照後鏡也扭曲變形,週日(7月2日)傍晚,這部機車在基隆市武聖街144巷口處,與小客車發生碰撞,小客車駕駛不是一般民眾,而是基隆市警局督察科范姓股長。
這名范姓股長週日(7月2日)休假在家獨自喝酒,傍晚時自認酒已退去,開車出門想到新北金山泡湯,不料,在行經武聖街144巷口時,與騎乘機車的蔡姓男子發生碰撞。事後,范姓股長繼續開車,跟著救護車陪送蔡姓傷者送往醫院,留下聯絡方式後,隨即開車返家。警方循線到范姓股長家中,對他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竟高達1.34,原來他一路上都是酒駕開車,立刻將他移送法辦。
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 蘇保安說,「犯人依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記一大過、兩小過懲處,並降調為一般警務員職務外,年終考績將考列為丙等重懲。」
警方強調,還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考核監督責任,酒駕行為絕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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