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疑持「假驗傷單」提告 女大生獲不起訴反控誣告

民視新聞/陳怡汝、洪國凱 台北市報導

台北市士林警分局「警備隊」一名女警,去年(2022年)3月開巡邏車,撞倒騎機車的女大學生,雙方以6600元和解,沒想到,女警事後出言酸對方,還因過失傷害判拘役5天,而這名女警心生不滿,拿著疑似造假的「驗傷單」提告女大生,結果不起訴,被女大生反告誣告,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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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衣服,短髮女子,低著頭,雙手插口袋,從士林地方法院,走出來。

記者vs.柳姓員警說,「嗨柳警員我是記者,可以方便說明一下嗎?」

一聽到是媒體,女子立刻轉身,躲回法院,他是士林分局警備隊員警,因為涉及誣告罪,遭起訴。

女警疑持「假驗傷單」提告 女大生獲不起訴反控誣告
民視記者陳怡汝報導,「去年(2022年)3月士林分局警備隊柳姓員警,勤務中開著巡邏車,要從這路邊起步時,不慎撞倒騎車經過的女大生,雖然雙方以6600元和解,最後還是鬧上法庭。」

女大生認為,女警事後態度惡劣,拒絕道歉,向她提告過失傷害,判拘役5天,女警不滿,拿著驗傷單,到派出所提告,卻不起訴,女大生再反告誣告。而法庭上,女警這張驗傷單,也引發爭議,因為車禍當下,同樣在車上的張姓員警作證,女警回報長官沒受傷,也沒驗傷,回到警備隊,也都說沒受傷,檢方認為,車禍3月23日發生,女警的驗傷單是4月2日,中間隔了將近10天,再加上診斷內容,和車禍傷勢有出入,遭到起訴。

女大生回應,擔心新聞會模糊焦點,讓原本事件應有走向變調,就不出面發聲了,這也不是這起事件至今,我在為自己討正義的最初目的,強調一切交由司法。

女警疑持「假驗傷單」提告 女大生獲不起訴反控誣告
律師黃柏榮說,「如果以不實的診斷證明,來提告過失傷害恐怕涉及誣告罪,經判決確定,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士林分局表示,肇事致人受傷,已記申誡1次,至於誣告罪待判決結果,會再擬議行政責任。不過女警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真的是最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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