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轉運站踩到水摔倒骨折 男要求國賠 法院二審駁回

民視新聞/李豫翰、蔡承翰、鄭榮文 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陳先生,3年前北上,在台北轉運站跌了一跤,膝蓋骨骨折。事後調閱監視器,原來是一名何姓男子打翻保溫瓶,卻沒有通知清潔人員,害人跌倒,陳先生氣得對轉運站及何姓男子提告,要求市府國賠!如今二審判決出爐,法院判決何姓男子跟轉運站共賠償40多萬元,國賠駁回。

更多新聞: 快新聞/施暴高嘉瑜案二審維持原判 林秉樞律師:我們要表達誠摯歉意

男子揹著背包,快步行走,忽然整個人摔倒在地,動彈不得,救護人員到場,將他抬上擔架,送醫治療,事情發生在2020年7月,人來人往的台北轉運站內,經過調查,原來是一名何姓男子打翻水,卻沒通知清潔人員,害摔倒的陳姓男子,行動大不如前。

當事人 陳憲義說,「以前可以跑、跪,都可以,行動很自如,跑步什麼都OK,現在就沒辦法恢復像以前。」

台北轉運站踩到水摔倒骨折 男要求國賠 法院二審駁回
走起路來,還有些不穩,僅管過了3年,腿部外傷恢復的差不多,但還是會怕怕的,陳姓男子不滿轉運站的處理態度,認為對方沒有具體做為,也沒有探視慰問,向轉運站求償後,提起國賠,卻因為​​​​​​​​轉運站改民營超過50年,法院駁回國賠。

當事人 陳憲義說,「給萬達通經營,經營50年,公司制度就無法用國賠,第一時間能不能,他應該就能了解一些,不需要浪費我們百姓時間。」

陳姓男子不滿,轉運站沒及時派人拖地,事後又莫不關心,憤而一狀告上法院,二審法官改判,何姓男子得賠償25萬6千多元,轉運站管理過失,要連帶賠償15萬元,跟原本提出的139萬賠償,差很大,一大原因,就是陳姓男子被認定,沒有減損勞動能力。

台北轉運站踩到水摔倒骨折 男要求國賠 法院二審駁回
當事人 陳憲義說,「我們也要尊重法官啦,我最不滿就是轉運站,把我們這些60幾歲的當作植物人,這個讓我們構成很大傷害,好像乞丐去跟他求償這樣。」

截稿前,轉運站沒有回應,只是旅客打翻水,轉運站沒及時處理,造成民眾滑倒,雖然法院判賠,但心裡產生的恐怖陰影,一輩子都忘不掉。

更多新聞: 快新聞/兒殺警爽服外役監輿論沸騰 易淑寬367字聲明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