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陳盈潔遭判3年2月定讞將入獄 經紀公司證實「這件事」
「台語歌壇大姊大」資深藝人陳盈潔(右)遭判處3年2月徒刑定讞,必須坐牢。(圖/翻攝自歌手葉諾帆官方臉書)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唱紅〈海海人生〉及〈風飛沙〉歌曲的「台語歌壇大姊大」、資深藝人陳盈潔,2015年被控向好友借了280萬,卻以妹妹名義簽本票,一審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二審逆轉無罪,更二審判處3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採信更二審有罪見解,陳盈潔被判處3年2月徒刑定讞,必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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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陳盈潔想在廈門做節目,開口向好友邱胡借280萬,但對方覺得金額太高,需要有人作保,陳盈潔和她姊姊討論過後,決定用妹妹的名義,在本票上簽字,事後被控「偽造有價證券」,一審被判3年2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判1年8月,撤銷後,更二審判3年2月、沒收43萬。

據傳先前開庭時,陳盈潔面對法官問話,講錯地址,也有些心不在焉,法官詢問律師,她的心智和健康能否應訊?當時律師透露,陳的身體確實有狀況,但事涉隱私,不願多說。

針對最新判決,鳳凰藝能總經理趙善意回應,陳盈潔在2019年1月麗星郵輪表演之前發生中風,依然堅持完成表演,敬業精神令人感動落淚!自此以後,一直在治療復健當中,深居簡出。這一次的票據判決案,歷經多年,截至目前為止律師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媒體報導的部分,恕家屬在獲得判決書之後再與律師商量應對之策,謝謝媒體先進與社會大眾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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