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宇宸指出,檢察官有分偵查、公訴、執行3類,但依據工作量來說,偵查是最辛苦的,一個月會被委派80至120個案子,為了釐清證據,和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偵查檢察官時常要值內外勤,基本約晚上10點下班,但加班到凌晨1、2點也是常有的事,很多人就算晚上、假日加班,一個月可能還囤積2、300件未結案子,猶如沉重的鐵飯碗,導致很多檢察官不堪壓力,常常離職或轉職。
施宇宸透露,目前就算已確認好律師,從提告到第一次開庭,可能需要等4、5個月,甚至半年。施宇宸認為,除了司法界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據他觀察,部分民眾也常有濫訴的情況,浪費司法資源,反而真正有需求要提告的人,會需要等待很長時間,才能得來正義,如果要解決檢察官工作負擔過重的情況,除了要增加人手外,也要對濫訴的民眾進行嚴懲。
施宇宸表示,除了人手不足外,民眾濫訴的情況也是造成檢察官工作量大的原因之一。(圖/翻攝「喵星律師-施宇宸」YouTube)網友看後,也留言表達看法,「原來檢察官這麼辛苦 ,濫訴真的需要懲罰,有聽說有些人就是靠亂告人賺錢,賺那些怕麻煩而和解的人的和解金」、「身為一名消防員感同身受,台灣人對於免費資源真的不會珍惜」、「從小到大的夢想一直都是當檢察官,結果這幾年開始讀考科跟了解業界黑暗面後,夢想被現實狠狠的擊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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