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泰籍男收「毒包裹」辯籌錢幫女兒裝義肢 法院判服刑完要做「這件事」
泰國籍男子阿皮查昨日被判5年2月徒刑,服刑完後須驅除出境。(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泰國籍男士「阿皮查(中譯)」涉嫌於今年2、3月間,與暱稱為「姐」的泰國人講好,收受從國外運輸來台,內含安非他命的毒包裹,協助轉交就可獲得約台幣4萬5千元報酬,經台中關務人員察覺包裹有異,檢警尋獲上情破案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阿皮查辯稱是為了替女兒裝義肢才鋌而走險,但法院認為他說詞反覆,未予採信,昨(21)日判5年2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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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泰國籍男子阿皮查與真實身分不詳的泰國成年人士「姐」講好,透過通訊軟體聯絡,只要阿皮查協助收受從國外運輸來台的包裹3份,再轉交另名指定人士,就可獲得泰銖5萬元(約台幣4萬5千元)報酬。

今年3月17日關務署台中關務人員察覺包裹有異狀,內含淨重100公克至178公克不等的疑似毒品,立即通知警方,送驗後果然驗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當場予以查扣。經警方埋伏跟監,將原本要領取包裹的阿皮查逮捕,並扣得與「姐」聯繫的手機一支。

台中地院指出,阿皮查於警詢、偵查皆自白坦承犯罪,但他與律師辯稱是為了幫女兒籌措安裝義肢費用,才鋌而走險犯下此案,請求依刑法第59條輕判酌減其刑。但法院認為,阿皮查原本稱在扣案手機中有女兒要裝義肢照片,當庭勘查手機時,他卻又改稱手機內並無女兒義肢照片,其證詞可信度並非無疑。

法院另外查出,阿皮查自稱去年10月起知道女兒要裝義肢,需要5、6萬泰銖,但是同年12月間他就已經協助過「姐」收受包裹,並轉交指定人士,當時就已經獲得5萬泰銖作為報酬,但阿皮查卻將這筆錢匯給女兒做「生活費」,而非裝義肢用途。

合議庭認為,阿皮查既然知道女兒需要裝義肢,按理來說,獲取5萬泰銖應優先作為女兒裝設義肢費用,但他卻沒有這麼做,與常情有違,認為其證詞顯不可採。

合議庭最後審酌被告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毒品未流入市面、教育程度國中畢業、離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分別16歲及13歲、月收2萬7千元等,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5年2月徒刑,並於服刑結束後,驅逐出境;扣案沒收的毒品均沒收銷毀,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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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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