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車繳費「他偷拔充電槍充電」 車主怒把過程PO網

民視新聞/許家程、黃信儒 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為了解決電動車車格充電亂象,從7月1日起,停放充電車格都採「累進費率」收費,但卻有車主投訴,自己停在收費的充電車格,卻被停在隔壁一般車格的電動車,偷拔充電槍來充電,讓車主氣得把過程PO網,痛批我付費他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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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說,「所以他就研究怎麼拿下來。」

凌晨4點多,2名男子來到停車場的電動車車格,仔細研究一輛正在充電的電動車,因為2人準備要將充電槍拔起來,換到自己的車上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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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林先生說,「凌晨4點多被拔起來,我是停在充電格上面,就是付費充電被拔起來,變成我付費別人充電。」

我付費他充電,車主把畫面PO網,批評不可思議,因為累進費率的停車費,是他繳的,但卻在凌晨被偷拔充電,不少電動車車主聲援紛紛喊告。

民眾說,「使用者付費也是一個概念,就說不要去拔,人家已經付費的停車格,過來自己的位置上充,如果他有被收費的話,就表示說為什麼,我要去付費讓你去充電。」

現場是在台中彩虹眷村附近的停車場,裡頭只有1個電動車格和1個充電樁,按照交通局的規定,充電樁只能給停在充電車格的電動車來使用,但現場還是出現,停在一般車格的電動車,拉了充電槍來充電。交通局表示,行為違法,可依《刑法》竊盜罪、詐欺得利罪嫌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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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社派出所副所長黃哲彥說,「充電樁設備有自動斷電機制,若遭他人拔除即停止扣款,本案因已影響車主充電權益,而且行為可能涉及竊電未遂。」

台中市府為了解決電動車充電占位問題,7月1日起,只要停在充電車格,就要依累進費率收費,但還是有電動車車主不守遵守規定,導致亂象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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