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上傳統?沒團練就罰錢! 家長控某校體育系霸凌+討債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屏東一所大學的體育系遭家長指控,孩子要打工沒空參加團練,居然被罰錢,而罰金逾期未繳,還會一直累加,形同變相勒索。而且學長姐還會辱罵三字經,霸凌學弟妹。體育系主任表示,這是過去系上的傳統,並非勒索和霸凌,現在已經廢除,把收來的罰款退還給學生,改以處罰校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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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截圖中的對話內容提到,以上費用最慢9月15日前繳給我,如果9月15日沒有繳那金額變成2倍,9月22日在沒辦法繳就會是3倍,以此類推,家長控訴孩子在學校被同學討債,原因竟然是沒去參加班上的團練。

投訴家長(聲音經變音處理):「1次沒去罰100我們還沒有覺得怎麼樣,100沒繳之後我就給你增200,再來就一直累計200變300,300變400,我去打工的錢被罰到最後,根本不夠繳這些罰款。」

其他學生:「不太合理不用這麼嚴格的罰款。」

家長說,孩子就讀屏東1所大學的體育系二年級,最近因為要辦迎新被要求參加團練,但要打工沒時間去,就會被罰100元,搞到後來打工的錢都不夠付罰款,不只如此,團練驗收時還會被學長姐飆罵國罵,宛如言語霸凌,最後不想上學。

系上傳統?沒團練就罰錢! 家長控某校體育系霸凌+討債
投訴家長:「就在所有的學生面前公審你,甚至他們會有三字經,五字經這一類的攻擊。」

遭到家長指控,該校體育系主任表示,團練未到罰款是系上的傳統,從以前就有,是全班約定好的,既然家長有意見,已緊急開會廢除。

大學體育系系主任:「它畢竟是一個團體的活動,如果說你常常請假或怎麼,可能他們跳舞也跳不成,好像一個慣例啦,第一個我們先把收到的錢全部都歸還,沒有來練習我們就改成類似到系上工讀,或是校務(服務)我們會給他一些工讀的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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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張錦昌:「體育系沒有權力單方對學生罰錢,如強迫學生繳錢的話,有可能構成強制罪。」

至於學長姐言語霸凌的部份,校方解讀是講話比較尖銳,已經要求學生修正,律師則表示,在公眾場合對人言語羞辱,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和毀謗,呼籲學生之間還是要遵守法律規定,別以為在校園就有保護傘,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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