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康明中午爆出,「曾經和J『談過事情』的各位,J真的『有錄音』,昨晚有被J錄音的朋友請我收手,不然J就要公開,讓我朋友吃不完兜著走」。錢康明也說,「送胡蘿蔔不成後,開始要揮棒子了嗎?竟然用我的朋友來要脅我,本來想說該告一段落了,現在只好...繼續。」
稍早黃帝穎於臉書指出,錢康明局長今再爆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找公務員談事「有錄音」,竟還找人要脅,而錢局長則揚言將繼續爆下去。
黃帝穎認為,錢局長已公開指控高虹安的「非公務員男友」介入市府標案,若男友喬事並以錄音要脅公務員,就代表明知犯罪、且知公務員配合也構成共犯,才能以錄音要脅。
黃帝穎提醒,公務員要先自保,以免被錄音要脅、長期受制於人,出事又要扛較重的貪瀆罪責,應評估依據證人保護法第14條「污點證人」保護自己,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更多新聞: 高虹安男友「百坪豪宅分租1套房」?律師揪「2致命關鍵」質疑: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