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網路交易蓬勃發展、「團購」行為日趨普遍;藉由 LINE或臉書等方式「呼朋引伴」,就能成立團購群組,並以較低價格取得商品;之後團購主再轉手將商品賣給團員,達成業者「貨賣出去」、消費者「便宜買來」、團爸團媽「發小財」的三贏局面。
但新興的團購營利模式,卻也產生漏開發票、「逃漏稅」的狀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18)日表示,該局查獲某團購業者,漏開1,518萬餘元的統一發票;因此除向該團購主補徵75萬餘元營業稅外,另再加罰75萬餘元罰鍰;也讓該團購主合計失血超過150萬元。
國稅局提醒,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有漏開統一發票情事,在未被檢舉、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尚未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加計利息)者,可免予處罰;財政部呼籲「團爸、團媽」們依法報稅,避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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