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社工在民代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因為她們怎麼也沒想到,合法請特休,為何還要薪水繳回去?!
受害社工:「這一次你請假的話,有需要付職代的費用嗎,然後我就問說為什麼需要付,請假單的內容上就有寫說,是必須支付職代的費用,到主管的帳戶裡面的。」
雖然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但明明是請特休,為什麼還要繳回薪水?新竹市社會處,委託桃園一間協會,請社工處理家暴、性侵等社會案件,沒想到社工因為不舒服請特休,協會竟要求她把5天的特休薪水,在下個月(10月)支付薪資時,匯入職代主管帳戶,還要檢附證明。
立委(時力)邱顯智:「薪資的回捐這是嚴格禁止的,因為這等於是,也是一種詐領薪資的一種方式。」
新竹市社會處長黃佳婷:「新竹市政府的委託契約,我們就是參考,衛生福利部輔助作業要點訂定,如果發生薪資未全額給付,或是薪資回捐的情形,會請承辦單位限期改善,如果仍未改善,兩年之內不會再委託方案。」
受害社工:「對於市政府這種態度,我們真的覺得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
雖然市府已經啟動調查,但當事人感受很差,遭質疑為何拖了這麼久才發聲。如果真如同民代質疑的這是業界長期的陋習,相關單位恐怕責無旁貸,得徹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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