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在新北市板橋和平路174巷一處機車停車格前,一名男子舉起車位內的腳踏車往後用力摔去,正好砸在路邊的大石頭上,而男子非但一臉得意,還擺手要友人趕緊停車,囂張行徑讓網友相當傻眼,留言表示「挪出來不就好,何必要用丟的」、「謝謝社會底層精彩的表現」、「腳踏車佔位叫無恥」、「下次你的車被牽出來丟水溝也是剛好而已」、「不用覺得好笑 很快就會去派出所泡茶了」。
男子將腳踏車往旁邊的大石頭用力砸去,隨後還露出得意笑容。(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而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1條之規定,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然而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意即自行車(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停放在公共機車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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