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藍委質疑進口冷凍液蛋規避採購法 畜產會5點回應
中央畜產會表示,畜產會屬於財團法人,因此進口冷凍液蛋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昨(11)日提出質疑,中央畜產會進口冷凍液蛋未遵守《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對此,中央畜產會表示,畜產會屬於財團法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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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委關切中央畜產會專案進口雞蛋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中央畜產會今(12)日發布新聞稿5點回應,第一,中央畜產會依據《畜牧法》規定肩負產銷調節的責任,畜產會從2013年迄今,以自有資金進口農產品以達到產銷調節的目的,歷來專案進口的採購案件均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中央畜產會指出,第二,中央畜產會屬於財團法人,法人以自有資金,購買財物,依政府採購法第3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不適用該法;第三,生鮮殼蛋原本就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而冷凍液蛋是由畜產會自有資金處理,如上所述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中央畜產會強調,第四,畜產會並非有權無責,畜產會是依畜牧法設立的財團法人,負有協調及穩定畜禽產品產銷及價格的法定責任,且計畫要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年度預算更要提送立法院,所以不是有權無責。

中央畜產會表示,第五,相關作業公開透明,就專案進口雞蛋部分,今年3月經濟部國貿局和農業部皆有邀集業者辦理公開說明會,沒有黑箱作業。其次,冷凍液蛋數量僅佔整體3到9月專案進口雞蛋的2.8%,更無理由為了液蛋規避政府採購法。

最後,中央畜產會說,對於立委關切專案進口雞蛋合約公開事宜,畜產會昨晚已積極與業者溝通取得同意,將盡速完成公開作業。

此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12)日也發布新聞稿說明,《政府採購法》所稱的機關,依該法第3條之規定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不包括法人團體;而法人團體何時應適用採購法,則另於第4條及第5條為規定。法人團體僅於符合採購法所定的特定條件時,始適用採購法。

工程會表示,法人團體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非屬採購法第4條第1項所規定應適用該法之範圍,因此法人以自有資金辦理採購,不適用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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