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媒報導,YG娛樂在2003年2月第一次申請「G-Dragon」的商標使用權,有效期限為10年,2013年則是第2次續簽,又再次登記了10年的,但隨著時光飛逝,BIGBANG成員們也相繼出走YG,但YG近日卻被爆出續簽註冊「G-Dragon」的商標,換句話說接下來10年內,「G-Dragon」的商標都會屬於YG,即便是他本人恐怕也不得隨意使用。
南韓天團BIGBANG。(圖/翻攝自IG @ygbigbang_official)
而在GD可能無法繼續使用藝名活動的消息曝光後,YG這一番操作也立刻引發網友討論,「吃相太難看」、「做這種小動作真的讓人看破手腳」、「有必較這樣嗎?GD過去不也替你們打下一片江山嗎?」、「沒有BIGBANG、沒有GD,何來YG?」、「可以用權志龍,反正我會買單」;雖然網友們一片罵聲,但這也讓外界更加確定GD已經離開YG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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