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署今(1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該范男滯欠110年度綜合所得稅8萬餘元,因逾繳納期間仍未繳納,經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於今年4月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受理本案後,發現義務人名下擁有1部西元2020年出廠的特斯拉電動車,立即透過與台北市停管處合作建立的欠費車輛即時通報機制,追查該車行蹤。
台北分署在10月12日接獲北市停管處通報,該車停放於光復北路巷道內停車格,執行人員立刻火速出動,於現場查獲前開特斯拉電動車,並通知范男至現場處理,經執行人員向他分析利害關係,范男為避免心愛的特斯拉電動車遭查封拍賣,當日就到台北分署以信用卡繳納全部欠稅。
台北分署呼籲,義務人如得知自己滯欠稅捐,即應積極面對處理,而非消極迴避執行。否則不僅將遭各稅捐稽徵機關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而遭執行分署執行愛車、存款、不動產,還可能遭各執行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而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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