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綠燈亮了,女子一個人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沒想到,後頭一輛綠燈左轉的小貨車,卻從背後襲擊,撞上行人之後,才緊急停下。
這樣太危險,幸好速度並不快,行人被撞後大驚失色、緊急跳開,但已經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
頭份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警方將依《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處罰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事故發生在苗栗縣頭份鎮信東路和自強路口,附近的民眾說,這裡雖然有行人專用的斑馬線,但根本形同虛設。
附近民眾:「根本就沒有人行道啊,有一些車子都不守規矩,不讓行人啊,你看看,摩托車跟行人在爭道啊。」
民眾指證歷歷,說這種人車爭道的場面,每一天都在上演,實際來到現場觀察,果真如此,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大部分都沒有守法的觀念,行人走在路上,膽顫心驚,「行人地獄」的惡名,恐怕難以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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