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曾姓男子酒駕上路,在台中市文心、崇德路口違規迴轉,被警方盯上。
警方 vs. 酒駕嫌犯:「(靠邊停車,你違規了,剛攔查你還不停)沒有沒有沒有,(靠邊停車)好好好。」
酒駕男嘴裡連聲應好,表面上配合警方,乖乖將車停在路邊,但就在這短短時間內,竟然上演了一場「移形換位」的鬧劇,他快速地和坐在副駕的女子,交換座位,警方再度上前盤查時,他已經坐在副駕駛座了。
警方 vs. 酒駕嫌犯:「(請問你換駕駛是什麼原因? 為什麼你要換駕駛?) 因為剛剛小姐是坐在副駕駛座啊。(這邊都有錄影,有喝酒是不是?)他就突然覺得頭暈,要我來開啊。」
難逃法眼的曾姓男子,酒測值果然超標,警方依法開單告發並且移送法辦。
第五分局文昌所長 林澤聰:「該名男性駕駛,與副駕駛友人交換座位,試圖瞞天過海,隱瞞酒駕事實,警方密錄器早已全程錄下。」
而一旁的49歲劉姓女子,明知駕駛人有飲酒,卻依然讓對方開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款,可處3千元罰鍰,就算「換座」,也是得面臨「連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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