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開交易觀測站,鴻華先進今天發布重訊表示,證交所於今年8月11日函知本公司上市乙案,本公司因承銷作業時程所需,向證交所申請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期限延長3個月,並於112年11月1日收到證交所台證上二字第1120020315號函覆同意。
鴻華先進補充說明,依證交所規範,公司收到上市審核通知後3個月須內完成掛牌,否則要申請展延(單次展延3個月),鴻華於8/11收到審核通知,須於11/11完成掛牌。因鴻華上市日期訂於11/20,故須申請展延,本次公告亦針對此展研發重訊,不影響原上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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