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間合法的寵物生命紀念園區,10月底在桃園市風光開幕,但因為同時承包桃園動保處的流浪動物遺體清運,卻沒有取得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證,被議員直批,剛開幕就可能違法。
全台首間合法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圖/民視新聞)桃園市議員楊家俍:「尤其桃園市政府,自己在八月的時候,剛公佈新的桃園市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第一條就說寵物的定義就是以伴侶或觀賞為目的所飼養的動物,可是第十條自己也寫了寵物焚化爐不能處理非寵物的動物屍體,等於自己也打臉自己。」過去寵物過世後,只能淪為一般廢棄物處理,成為無法可管的灰色產業,今年7月農業部頒布"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要點",為用地解套,桃園市農業局隨即頒布"管理辦法",輔導業者合法設立專供寵物使用的焚化設備。但根據2018年2月環保署的函釋,若焚化非寵物的動物屍體,需要申請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業者同時焚化寵物與浪浪,卻沒申請許可證,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宣傳。(圖/民視新聞)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因為基於動物保護的一個原則,那犬貓其實它不應該當作一般廢棄物來處理。」桃園市環保局長陳世偉:「我們寵物的專用焚化爐裡面,它如果要申請的話,它一定在它的污染防治設備裡面有控制污染防治的部分,但是它不需要來申請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許可證,這個以前在環保署已經有函文解釋過。」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都認定,不管是寵物或非寵物火化,都不該以一般廢棄物看待,農業局長也認為,寵物生命園區沒有違法,地方與中央法令唱反調,業者夾在中間,恐怕也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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