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體朋友向上官亂提出一起搭檔記錄造勢活動的請求,但民眾在現場不能像媒體那樣自由行動記錄,因此上官亂聯想到釋字第689號規定後,便自製一張公民記者證,除了附上自己的證件照外,還註明法規詳細內容,抱著嘗試的心態,到媒體報到處排隊登記。
工作人員在看過上官亂自製的記者證後,只是向她確認拍攝器材和會不會直播,就給予她媒體證。(圖/翻攝「上官亂」YouTube)怎料工作人員看到她的自製證件後,就只是跟她確認拍攝器材以及會不會直播現場,隨後便給予媒體證,讓她激動直呼「台灣真的NO.1!」她感慨,倘若是在中國,就算是縣長的活動,別說是普通人,只要不是被邀請的媒體,就不能參與,硬闖還有可能坐牢;可台灣卻用憲法保障公民記者的新聞自由,讓她直言:「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多元,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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