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中發文表示,他和女友在一起三年論及婚嫁,當初買房女方有出100萬元的頭期款,說好房貸一人一半,男方會負擔裝潢費,但房子登記在原PO爸爸名下,近期女友突要求房子也要加上她的名字,否則就不結婚了,「我說房子寫我爸的名子就好,她堅決不同意,還說要不然就要跟我分手,去法院告我!」。
原PO抱怨「房子寫誰的名字有差嗎?好歹我家也出了5萬的聘金,房子的房貸也是我們家要跟她一半,到底為什麼要這麼計較?真的很讓人想不通」,這幾天女友要他還錢否則就要提告,原PO媽媽更跑到女方公司要理論,甚至向女方的同事大吐苦水,讓女友氣得打電話罵他,原PO直言「她才顛倒黑白吧?難道我家付出的還不夠多?說真的,她也不過就付那區區100萬,就搞得像什麼一樣」,最後是媽媽要他開口求和,不然他根本不想再聯絡,接著問說在房子不加上女友名字的情況下,有沒有不分手也不會被告的方法。
原PO不滿抱怨「房子寫誰的名字有差嗎?」,雙方也因此大吵一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貼文曝光後,被質疑是「創作文」,但大批網友仍留言砲轟「叫人家出一百萬的頭期款,然後房子掛你爸的名字?這種話你敢說我還不敢聽欸」、「要是我女兒碰到你這種男朋友,我也是叫女兒拿錢回來分手了事,下一個男人更好」、「分手不需要你同意啊!希望女方能看到這篇告完錢拿了快跑」、「你們家吃相太難看!」、「有夠自私!人家付100萬什麼都沒拿到」、「我並不想勸你和她分手,但是我會勸她和你分手」、「你也太貪心了吧」、「你全家臉皮都厚,趕快還人家100萬吧!」、「一樣的條件反過來你出一百萬,房子記女方家人名下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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