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罰單,荷包痛,心更痛,因為根本不是車主違規才受罰。花蓮的車主溫小姐,連續收到三張罰單,違規地點都不在花蓮,明顯就是有人冒用她的車牌。
今年八月時,溫小姐花了280多萬買了愛車,還花錢挑了有意義的車牌,但11月中旬開始,卻接連收到,來自台中和彰化的違規罰單。包括闖紅燈、變換車道,甚至還有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及吊扣車牌半年!三張罰單,加起來超過4萬元,但最令她無法接受的是,明明是被人盜用車牌,卻被告知,她得更換車牌。車主溫小姐表示,車牌是自己的生日及結婚紀念日,車尾圖騰也是自己畫的,「憑什麼這個東西是要我去換車牌,難道就不能有一個,可以去偵辦這件事的人嗎」。
車主表示車尾圖騰是自己畫的,與冒用自己車牌的車輛尾部明顯不同。(圖/民視新聞)吉安分局交事組小隊長回應:「只要掛了那個車牌的話就會被攔車,然後就是如果我們攔下來,請原車主提供報案單給我們員警」。花蓮吉安分局警方表示會協助溫小姐報案,在尚未逮到嫌犯前,也建議她隨身帶著報案證明;罰單部分則會協助向監理站撤銷。
更多新聞: 大冰奶開出「2億隱藏版盲盒」?杯底驚見「神秘鐵塊」衛生局出手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