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派炸雞」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宣布將聘請黃XX先生為常年法律顧問,以維護法律事務與確保業務合法運作。對於任何可能侵害「超派炸雞」信譽、名譽、權益及其他法益的行為,將按法律保障其權利。
「超派炸雞」近日宣布將聘請一位常年法律顧問。(圖/翻攝自臉書粉專《瑞克說法》)
消息一出,律師粉專《瑞克說法》隨即出面踢爆,表示「老闆,要確(定)欸?你知道你的『法律顧問』連律師執照都沒有嗎?」,瑞克律師諷刺說道「坊間沒律師牌但偷偷接案、收費、提供法律諮詢、幫人打官司的人雖然不少,但高調發法律顧問證書的就蠻稀奇的;而全台灣上萬位執業律師,偏偏挑一位沒牌的,也是眼光獨到」。
律師粉專《瑞克說法》出面踢爆,稱「超派炸雞」的法律顧問連律師執照都沒有。(圖/翻攝自臉書粉專《瑞克說法》)
瑞克律師質疑「我就問,如果真的有法律糾紛,他『不能』發律師函(因為不是律師),他『不能』收費幫超派炸雞提告(因為收費就違法),『也不能』收費擔任刑案辯護人(因為收費就違法),最多就是在幕後出出點子,那請他當顧問到底能做什麼?然後,他法學實力那麼強,為什麼不去考一張律師牌?難道是不屑考懶得考?」。
瑞克律師指出,若真有法律糾紛,這位法顧因不是律師無法發律師函,也因為收費會觸法,無法收費幫超派炸雞提告。(圖/翻攝自臉書粉專《瑞克說法》)
另外,瑞克律師也表示,如果該律師真的敢接案打官司,就需要律師幫他打官司,「依照律師法第127條,他的刑事責任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貼文曝光後,網友們也紛紛狠酸「能夠挑上一位沒牌的,也真是不容易」、「正經的發文,然後是沒牌的律師」、「很認真的發文,殊不知被查到漏洞」、「又被抓包超派」。
留言區也有人好奇,法律顧問跟律師有什麼不同?」對此,瑞克律師出面解釋「任何人都可以擔任法律顧問、或者兩性顧問、工程顧問、或者理財顧問,或各種顧問,但是沒有國家考試證照,也就不保證自稱顧問的人足夠專業喔,而且如果承辦訴訟業務,就直接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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