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車主看傻:根本不知  律師揭曉判決結果
今年即將進入尾聲,緊接著是農曆春節的到來。年關將屆,各家公司陸續開始辦理尾牙春酒活動,宴會應酬若有飲酒,不論多寡,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開車。(圖/民視新聞)

生活中心/巫旻璇報導

今年即將進入尾聲,緊接著是農曆春節的到來。年關將屆,各家公司陸續開始辦理尾牙春酒活動,宴會應酬若有飲酒,不論多寡,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開車。不過有網友近期在在PTT發文表示,刷到一些影片才知道「酒後光是牽機車都算酒駕」,讓原PO直呼「大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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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車主看傻:根本不知  律師揭曉判決結果
 有網友在PTT以「大震撼!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為題發文引起熱議。(圖/民視新聞)


 有網友在PTT以「大震撼!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為題發文表示,剛才上網刷影片才得知,其實只要喝酒後,光是牽機車都算是酒駕,因為駕駛的定義是不論是否發動引擎或使用引擎當動力,而是「只要是移動就算是駕駛」,不管是人力或獸力,酒後牽機車是酒駕。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這是避免漏洞吧!就像喝酒的人遠遠看到臨檢就先下車用牽的」;不過還是很多網友難以置信,大喊「根本不知」。


喝酒後「牽機車也算酒駕」!車主看傻:根本不知  律師揭曉判決結果
 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方便酒後開車。(圖/民視新聞)


雷皓明律師曾在法律010解釋,根據駕駛行為,我國法院大概可以分成兩類判決,「不啟動派」與「啟動派」;不啟動派的判決認為,所謂「駕駛」就是讓交通工具可以在路上移動的行為,即便引擎沒有啟動,只要有轉動方向盤或煞車,就構成駕駛行為。以律師常看到的判決資料來說,不啟動派的判決比較多。所以就算用人力牽車、引擎未發動,法官也會認定是駕駛,去打訴訟也滿有可能會敗訴。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當中,有寫到「慢車駕駛人飲用酒類,吐氣後含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就不得駕駛或『推拉』車輛」早有明文規定,依據交通部規範,「慢車」包含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慢車等,處罰的金額,汽機車駕駛人可處1.5萬至9萬元罰鍰,慢車駕駛人則處1200至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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