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鍾男和父母同住於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在今年1月18日下午2時許,由於涉及購買便當的問題,鍾男與父親發生爭執。當天傍晚,鍾男使用啞鈴敲擊父親的頭部,造成父親頭部開放性外傷,當場休克死亡。
台北地檢署於5月對鍾男提起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起訴,使其成為北檢第2件國民法官案件。6日,台北地方法院選任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進行審理程序,最終在今天宣判,鍾男12年徒刑,但判決結果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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