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通過 原漢通婚子女可取身分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天(18)三讀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為了落實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平等權,原漢通婚下一代即使跟漢人父親姓,只要並列原住民名字,即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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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落實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立法院18號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過去的案例是,當他的爸爸如果是非原住民,他的姓氏是姓爸爸的姓的時候,他不能取得原住民身份。」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通過 原漢通婚子女可取身分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圖/民視新聞)

未來只要配偶其中一人具有原住民身分,其子女使用父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或取漢文姓名加上原住民名字,或從具有原住民身分父母之姓氏,就能取得原住民身分。

身分認同問題也深深影響著下一代,現行法規原民後代,若被「非原住民」身分者收養,就必須「終止收養關係」,並改從生父姓或取用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程序十分複雜,修正後只要並列生父或生母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就可取得原住民身分,「不必終止收養關係」。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通過 原漢通婚子女可取身分

修正後只要並列生父或生母所屬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字,就可取得原住民身分,「不必終止收養關係」。(圖/民視新聞)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原漢通婚的下一代,願意變成原住民,這個是個人的意願,所以這個數字沒有辦法精準的來算,相關的所有的社會福利,因為人口增加而必須要增加預算的話,這個是本來就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相關福利預算也會跟著增加,另外,原民會進一步指出,過去一旦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後,就無法復原,如今也增加彈性,有一次恢復身分的機會,原住民命名方式是以「家族」、「歷史」、「自然」、「祝福」等豐富的元素組成,希望透過修法,保留珍貴的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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