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指出,黃琤婷首次抹黑他與詐騙集團掛勾,是在5月案件剛發生時;他提到,當時因為檢警已啟動「im.B」案的調查,真相尚未水落石出,所以他能容忍外界的各自解讀。然而自本案於8月29日偵結、並起訴相關嫌疑人後,應已證明他未參與詐團運作;但黃琤婷卻仍多次透過媒體公開抹黑他與詐騙集團勾結,甚至在造勢場合及派報的方式發放「詐騙門神」的文宣,已經突破道德底線,因此決定提告。
陳歐珀質疑,宜蘭縣長林姿妙被以「貪污、洗錢、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四大罪起訴,黃琤婷都可以代替法官替縣長宣判無罪;如今她為了個人的選舉利益,面對根本未被起訴的案件,寧可罔顧事實也要進行人格抹殺,「不只凸顯只有顏色沒有是非的立場,更嚴重敗壞宜蘭選舉風氣」。
陳歐珀認為,黃琤婷身為公眾人物,「請勇於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黃琤婷是國民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的當然成員,不必與黨團所發出的選舉文宣做切割、也不要用問號來逃避責任。陳歐珀更質疑,面對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陳俊宇相約向神明發誓,黃琤婷不敢出席,如今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黃琤婷還能逃避面對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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