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30日指揮廉政署搜索浦韋青、陳元凱住處及辦公室等12處,約談15人,包含「Nina」林穎樂(林俞廷)、「菲菲」李恩菲(李庭瑀)、「甜心虎牙」陳伊(陳奕如)、「樂天IU」孟潔(林孟潔)4人以證人身份到案,訊後請回。浦、陳2人依背信、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移送桃檢複訊;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浦韋青以50萬元交保,並對陳元凱聲請羈押。
林穎樂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我的行為都對得起自己良心,希望司法趕快證明我的清白」。樂天桃猿球團30日回應:「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台灣樂天棒球隊針對此事不便做任何回應,本公司將會全力配合調查。」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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