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車手,看見員警,立刻拔腿狂奔,最後被員警追上,嚇得說話都在發抖。年輕人想賺外快,竟然被詐騙集團吸收,成為取錢車手,類似案件層出不窮,高雄就有2名未成年少年,加入詐騙集團,幫忙面交取錢,但最後被逮捕,還害的父母必須出面賠錢給被害人。
未成年車手犯案,父母被判連帶賠償百萬。(圖/民視新聞)事發在2020年11月,許姓和鄭姓兩名少年,加入的詐騙集團,利用假檢警話術,騙一名蔡姓女子匯款443萬元到假帳戶內,另外還有部分的錢,就由未成年車手當面取款,但最後集團被警方盯上瓦解,雖然以100萬元和被害人和解,但剩下的343萬元,被害人卻分別向他們索賠,由於許姓和鄭姓少年,當時都未成年,最後得由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被告許姓、鄭姓少年在犯案時,依照當時民法規定,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應該要跟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未成年犯罪,被交付保護管束,以為刑責算是相對輕,但卻也連累父母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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