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二審逆轉告贏徐千晴! 鄭運鵬:民眾黨以為攻擊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免責
鄭運鵬逆轉二審告贏徐千晴。(合成圖/擷取自徐千晴、鄭運鵬臉書)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前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去年貼出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的徵人啟事,批他資訊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但遭鄭運鵬留言打臉沒有徵才,並提告求償,要求刊登道歉啟事,不過一審遭到駁回,法官還要他「離苦得樂」,鄭運鵬提起上訴。高院今(21)日二審宣判,改判徐千晴須賠償15萬元,鄭運鵬表示,民眾黨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為攻擊他人可以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言論免責,「我認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更多新聞: 快新聞/惡火空污!深坑衛生所今起3天隨到隨看 這三間醫院加強照護

對於二審勝訴,鄭運鵬在臉書表示,多年以來,他對這些涉及個人侮辱、恐嚇的發言及網路留言堅持質詢、提告和上訴,他期待台灣的法治對於「言論自由」在每一個個案中逐漸找到分寸和界線,不能讓國人誤以為「公眾人物就活該」、「在網路發言就無罪」、「匿名帳號就不用負責」。

鄭運鵬指出,民眾黨和柯文哲並沒有好好看待發言人的社會責任,以為攻擊他人可以不用查證、長相清秀就言論免責,「我認為必須讓他們經由司法付出代價、了解言論自由的界線,台灣政治風氣才能進步」。

鄭運鵬也說,至於一審自以為教忠教孝的假道學可以超越證據和法律的法官見解,他希望司法院能有所檢討,這種的法律見解不是清高,是脫離法治莫名其妙。


更多新聞: 快新聞/金廈海域緊張!白宮重申反對任一方破壞和平 民進黨:希望中國能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