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 Day「週三青年日」第41場 論「青少年犯罪應否與成人同罪?」
「週三青年日」探討去年底轟動社會的新北國中校園割喉案。(圖/Y’s Day提供)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今(21)日晚上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台灣青年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福和會、中央廣播電台、新頭殼、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灣勵志協會、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及US Taiwan Watch美國台灣觀測站、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Hello Taiwan協會共同於台灣公共策益臉書播放Y’s Day「週三青年日」第41場活動,也是「司法改革」系列第11場,主題是「青少年犯罪應與成人同罪?重懲民意與兒少權益間,司法女神的長劍應擺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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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東吳大學法律系胡博硯教授開場分享,新北市某國中去(2023)年底發生校園割頸案,重大刑事案件讓社會對「青少年犯罪」的討論度上升,但其實這個問題一直存在,也需要大家持續關心。

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指出,近期台灣最受到社會關注的青少年犯罪事件莫過於去年12月25日,發生在新北市某國中的校園割頸案。由於加害人與被害人均為年僅15歲的國中生,進而引發社會大眾對於校園安全與兒少犯罪年齡相關法條的關注與討論。

董思齊提到,根據刑法與少事法法條,若未成年人觸犯刑事案件,12歲至14歲唯一適用少事法、14歲至18歲優先適用少事法,而即便適用刑法,未成年人犯罪仍有得減輕刑責的可能性,因而讓許多民眾出現青少年犯罪者「關完更大尾」的想法。然而該議題非台灣獨有,近年來日本與韓國也都有相關的討論甚至修法提案,使得這件事似乎變成東亞的共同社會問題。

董思齊認為,若要解決青少年犯罪低齡化的現象,台灣需要更多的社會溝通,整全性地了解少年犯罪增加背後所反映的家庭與社會課題,同時也需要整合不同領域的力量來尋求系統性地解決方案,全民共同努力來打造能協助青年發展的優質環境。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哲辰強調,把孩子教好本來就是社會全體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們是該讓孩子一個人來承擔大人的失責?還是應該透過這個機會好好教育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避免將來再發生一樣的事情?林哲辰從自己處理案件的經驗出發,指出很多時候少年犯其實有跡可循,是能夠提前觀察狀況並適時提供幫助的,身邊的大人卻都漏接,因此我們應該重新思考如何對待、回應、教育少年犯。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林士欽認為,對於少年犯罪者,「國家的態度應該是教還是罰?」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我國的少事法是採取「教罰併用」的混合模式,以刑度或年紀來決定少年該教還是該罰,該教的少年會進入保護程序,該罰的少年,刑事程序原則上比照成人犯。但犯罪被害人的保護,也是當代少事法的重要目的,因此,少事法會適度限制被害人陳述意見的權利,但這樣的限制能否讓被害人服氣,確實值得再探討。

前立法委員王婉諭表示,重大社會事件讓大家恐懼害怕,於是大家一時會以為只要片面處理當事人、怪罪老師和校安人員、或者加重處罰刑責,就能遏止不當行為。其實問題和解方一樣,都是環環相扣,需要系統性地檢視制度和實務。王婉諭說,現在嚴刑峻法已無法完全遏止成年人犯罪,面對心智尚未發展成熟的青少年,我們應該以更寬容的教育態度來尋求教化的可能性。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分析,少事法從民國60年施行至今,修法的演進反映了「從處罰到修復」的變遷,以及「從少年人權到被害人權」的更全面關注。現在是以「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為後盾」為原則,由地方政府的少年輔導委員來專責輔導。謝靜慧也引用日本作品《教出殺人犯》,提醒大家,「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是大人的機會,父母/大人應該思考他為什麼出現問題行為」,從而著手合作處理,例如在校園加強情感教育,協助青少年控制青春的躁動。

與談結束後,主持人和青年們也針對「智能障礙者的處境」、「少年保護圈與教育青少年的責任」、「家庭失能」、「針對防治少年犯罪的跨部門合作」等提出問題,與談者也深入地一一分析與回答。

Y’s Day「週三青年日」系列活動會持續舉辦,因應228假期,2月28日的活動改至2月26日舉辦,採預錄節目的方式,於2月28日同一時間播放,歡迎大家準時觀看。2月28日的週三青年日主題是「廟堂之爭—台灣空間去威權化的轉型之路」,邀請董思齊(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擔任主持人、王俊雄(實踐大學建築系系主任)、凌宗魁(建築文資工作者、博物館員/博士)、張維修(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陳俐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一同參與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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