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橋上發生車禍,救護車十萬火急趕到現場,就看到黑色轎車停在路肩,一名男子倒在車前。消防員將男子抬上擔架送醫急救,但還是傷重不治,一旁還有名淺色上衣男子,跟上去關心,原來剛剛就是他撞到人。白色休旅車右側保險桿被撞斷,碎片掉滿地,而黑色轎車車體沒有損傷,左後輪下方遺留一跟千斤頂、後面還有輪胎,原來他當時爆胎,人下車處理,沒想到出了意外。
死者親友到交通分隊做筆錄,低調不願多談,事發在22號上午10點多,新北市台65線2公里處,根據了解,這名72歲的陳姓男子疑似是某間公司的董事長,上班途中左後輪爆胎,他臨停路肩,也在後方擺放三角警示架,蹲下來要換輪胎時,就被駱姓男子的車直接撞上。
男子自行換胎有放警示架,仍被撞上。(圖/警方提供)警方提醒,民眾在快速道路上車故障,除了停路肩打警示燈外,還要在50m-100m放交通錐,最好站在車子右前方,面對來車,而且站遠一點,並且打110請求警方支援,不該自行維修,而是要以最安全的方式來等待救援。這回事故兩人都沒酒駕,肇事駕駛被依過失致死送辦,詳細肇事原因,還要持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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