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公投將可申請「不在籍投票」! 政院通過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圖/翻攝自行政院開麥啦-2官方YouTube)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中選會所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未來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中午轉述,該草案採「移轉投票」方式,可兼顧投票秘密性與結果公平性,閣揆陳建仁裁示通過送立院後,請中選會積極與朝野各黨團溝通與協調,讓立法可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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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午12時,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林子倫轉述閣揆陳建仁裁示。針對討論事項三,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裁示決議通過,函請立院審議。林表示,本法案前已送請立院審議,惟因屆期不續審,再重提院會討論通過後送入立院。

快新聞/將採移轉投票進行! 政院通過「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將採移轉投票進行!政院通過「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林子倫說,依據2018年1月3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林子倫提到,為確保國人對公投結果的信賴,且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預,本草案已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由具投票權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天,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的方式,可兼顧投票秘密性與結果公平性,有助投票權人行使投票參政權利,進一步擴大政治參與,深化民主。

林子倫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中選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移轉投票」採取申請制,具投票權人皆可透過書面申請,向戶籍地的選委會提出,說明盼因工作、就學需求,能移轉到指定的縣市鄉鎮市區村里,以利後續查核,配對投開票所。

未來,中選會將建置線上申請系統,以便利投票權人線上申請;惟申請期限以發布、受理、申請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直到投票日前60日截止;不過,台灣目前並無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僅在相關的選舉罷免法中,針對選務人員設有「移轉投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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