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出庭表示,她沒有要認罪,因為自己只是在律師的協助下,把John罹病的資料給法官,除非對方想隱匿,否則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理科太太強調,她相信法官會公正審判,而且所有法律文件是律師準備,再交由她簽名,「我相信律師賴芳玉不會做違法的事,第一次看到家事庭裡面,有人提出資料幫助法官被對方告,我不覺得有犯法。」
理科太太表明,她是在律師的協助下,把John罹病的資料給法官,認為自己並沒有觸犯《個資法》。(圖/翻攝自理科太太臉書 & 資料畫面)被問及和前夫的官司進度時,理科太太透露,她和John已經離婚一年多,看過前夫在演戲裝可憐裝好人,而對方卻一直使用她的錢,甚至盜用她美國帳戶支票,繳水電瓦斯費也就算了,還用來付他的百萬台幣房屋稅,「我是發現,怎麼少了3萬多美金(約新台幣94萬元),才發現他一次提前付了2期的房屋稅,反正我就決定,還是告他!」
理科太太表示,離婚後John盜用她的錢,用來支付他的百萬台幣房屋稅,讓理科太太決定提告。(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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