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以證人身分遭檢方傳喚,進入台南地檢署,三個小時後離開。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針對外界質疑台南轄內,光電利益糾葛涉及不法案件,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至本署訊問。隨後市長黃偉哲也證實,的確是以證人身分,配合檢方針對轄內光電申設案件,到場說明。
台南市長黃偉哲說,自己是以證人身分來應訊,那現場大概有六個人,前後大概兩個多小時,分配到我的時間,大概將近40幾分鐘。
根據了解,檢調接獲檢舉,有綠能廠商,涉嫌在台南七股地區收購土地,在土地使用以及申請執照過程,疑涉不法。案經兩度搜索,數次約談已經有廠商高層遭收押或交保,而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所涉弊案似乎也牽連其中,甚至還有所謂的高層人士涉入,也因此黃偉哲的出庭作證,引發更多關注。
檢方接獲檢舉,台南光電案場疑涉不法,蒐證偵查中!(圖/民視新聞)
台南地檢署強調,檢察官偵辦轄內光電產業疑涉不法案件,於今日上午 以「證人」身分傳喚臺南市長黃偉哲至本署訊問,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針對外界質疑臺南轄內光電利益糾葛涉及不法案件,本署將持 續蒐證、調查,一切均依調查所得證據為認定。由於檢調接獲的檢舉,疑似有高層人士涉入,為了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檢方才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出庭作證。目前檢方只表示,將持續蒐證、調查,接續的偵查作為,外界持續關注當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證人身分協助光電案調查 黃偉哲:內容不便說明、感謝各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