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遭上銬北市警認疏失 偵查隊長被記申誡
社工遭上銬引發爭議。(圖/民視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虐童案中負責訪視的陳姓社工,遭移送時被全程上銬、而且毫無遮掩,引爆社工和人權團體不滿,質疑警方執法不當,司改會更質疑,沒有傷人或自傷疑慮,上銬作法完全失當,面對外界的撻伐聲浪,北市警察局長下午出面坦承疏失,針對帶隊的偵查隊長記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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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社工被移送北檢複訊,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全程被雙手上銬的畫面,鏡頭前全都露,引爆社工團體不滿,質疑警方根本侵害人權和尊嚴。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造成一個很大的恐懼,都會認為說我們未來以後,是不是也有可能,會因為這樣而被上銬,然後這個上銬的過程我們也會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故意把她的刑具露出來的時候,讓我們覺得很不可思議。」

女社工遭上銬北市警認疏失 偵查隊長被記申誡
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圖/民視新聞)

不只上銬還毫無遮掩,社工和民間團體紛紛撻伐警方作法!民間司改會指出,警方恐怕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刑事訴訟法,和戒具使用辦法等規定,要求北市警局和北檢公開檢討,而這份聲明更獲得超過140個團體連署。台北市警察局長張榮興:「依照這個台北地檢署核發的這個拘票,依法是可以做上銬,昨天的那個狀況戒具是有做暴露,對於當事人的影響是很大的,所以是有一些疏失。」承認暴露戒具的確有疏失,將帶隊的偵查隊長記申誡處分,不過認定上銬"依法有據"!然而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規定,管束對象必須有自傷或攻擊他人疑慮時,員警才能上銬或使用其他戒具。

女社工遭上銬北市警認疏失 偵查隊長被記申誡
陳姓社工。(圖/民視新聞)

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你要使用戒具,其實是一定程度要看到,這個被告或是嫌疑人他其實是有脫逃,或是他有這個傷人自傷的狀況,那我們看到這個昨天的新聞畫面,並不是這個樣子,你有拘票可以進行這些,搜索跟偵查的行為,跟你可不可以用上銬的這個方式,然後已經上銬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這是完全的兩回事。」上銬是否合法,引發爭議!但陳姓社工也被起底,高中就讀景美女中,大學捨棄法律系,就是要念社工系,立志幫助弱勢,還被封為台大社工女神,如今捲入虐童案,真相為何,就等司法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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