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應確認女社工「2件事」 律師: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陳姓女社工於深夜以30萬元交保候傳。(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北市1名1歲半男嬰,去年9月經由社會局轉給兒福聯盟,由陳姓女社工轉介合格保母照顧,未料卻遭到保母虐死,引起社會關注,而陳姓女社工3度的訪視卻未察覺到異狀,警方介入調查後以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將陳姓女社工列為被告並拘提到案,北檢昨晚間複訊後,陳姓女社工於深夜以3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地檢署可以確認社工行程表跟當天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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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台北市文山區一歲男童疑似遭到劉姓保母姊妹虐待致死。兒福聯盟在今年3月11日強調已依法派遣社工進行查訪,但去年9月至11月期間,陳姓女社工訪視了3次,卻未能發現任何異常情況。

經檢警調查後,發現陳女所提交的訪視報告與實際情況有明顯落差,因此將她列為被告,被指控涉嫌偽造文書和過失致死,警方昨日將陳女拘提到警局進行調查,並將其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台北地檢署昨日晚間完成複訊後,陳姓女社工於深夜以30萬元交保候傳。

林智群昨天透過臉書說到,社工被用過失致死罪移送,自已覺得這個罪名不太會成立,「我比較怕另一個可能,就是社工實際上沒去訪視(希望不是),如果是,那就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

林智群也提出5點看法,第一,小孩3個月內的變化(體重減輕、不明傷痕、跟大人的互動出現畏懼反應),一般人應該可以輕易察覺。第二,社工跟家屬有line對話紀錄,社工傳給家屬的照片裡面,沒看到社工跟小孩合照(裡面有小孩被大人抱在懷裡的照片,應該是保母),至少沒看到社工的身影。

林智群說,第三,社工跟家屬的對話內容裡面,有提到這個是保母傳給他的照片,如果社工有去,應該會自己拍照。第四,社工在10/24傳照片給家屬時,說前面三張照片是上個月去的時候拍的照片,那個時候小孩額頭腫一個很大的包,保母說是小孩跌倒造成的。如果9月底發現小孩有這麼明顯的傷痕,社工一般情況下會馬上告訴家屬,不會拖到一個月後,那會引起家屬不滿。

林智群表示,第五,小孩在9月初時還臉頰肉肉的,到10月時已經瘦下來了,到12月初時明顯消瘦下去,且臉上沒有笑容了,這個變化蠻明顯的。如果是用視訊方式,或是只是接收保母傳送的照片,那就很難看得出來小孩有什麼異狀。

林智群表示,希望地檢署可以確認社工行程表跟當天悠遊卡紀錄,該還人家清白就還人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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