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兒福社工師涉虐童案遭上銬 北檢:由警方審酌現場狀況而定
陳姓社工師遭上銬引發外界關注。(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設籍新北市的1歲半男童,經兒福聯盟轉介給台北市合格的劉姓保母照顧,卻遭虐待致死。本案辦案過程中,兒福陳姓社工被警方上銬並拘提到案,引發爭議。台北市警局今(13)日承認疏失並議處帶隊偵查隊長;台北地檢署則表示,是否使用戒具是由警方審酌現場狀況而定,北檢均遵守偵查不公開,媒體報導所刊載照片、對話紀錄,均非該署人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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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今稍早發布聲明表示,本案檢察官是於去年12月24日經北市警局文山第二分局報請相驗劉姓男童疑似溢奶死亡案,經深入追查,訊問相關證人後,先後查知劉姓保母及其胞妹2人涉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第3項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等罪嫌,分別於今年1月、2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准。

北檢表示,再經調查,認陳姓社工所製作之查訪紀錄疑有不實而涉犯刑法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嫌,經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文山二分局於昨(12)日持搜索票、檢察官簽發之拘票至相關處所執行搜索,同日晚間經檢方訊問後,認陳姓社工涉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命具保新台幣30萬元。

北檢強調,檢察官為查明陳姓社工有無登載不實查訪紀錄,並保全證據,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簽發拘票交由文山二分局執行,係檢察官審酌案件偵辦之必要性而為;至警方執行拘提時機及方式(包括是否使用戒具等),係由警方審酌現場狀況而定,此部分是否有檢討必要,宜另由警方說明。

聲明指出,本案偵查過程,台北地檢署均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檢察官之前所為傳喚、調查、聲押被告等情,均未對外揭露,亦未見諸媒體報導;嗣因3月11日上午經某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及被害人親友於社群軟體披露相關案件資訊後,始引起媒體高度關注,但媒體報導中之相關照片、對話紀錄等內容,均非北檢人員提供。

聲明最後表示,本案檢察官於相驗、偵查期間,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即全力投入,秉持「一路相伴」的服務精神,提供被害人家屬(外婆)關懷服務,除讓家屬了解案件進度,亦將持續提供相關法律協助、協助辦理申請補償金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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