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BNT採購價差遭質疑 疾管署嚴正澄清:採購條件不同難比較
對於外界質疑疫苗採購價格差異,疾管署今(5)日強調,當時疫苗採購情形不同,單價難以相互比較。(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先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稱多次公開指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陳時中對此提告並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昨(13)日開庭,陳時中透露當初與BNT簽訂但未履行的合約,簽約價格為43美元;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疑,這價格與後來郭台銘談的30美元差距甚大。疾管署今(14)日對此嚴正說明,強調二者疫苗採購情形不同,單價難以相互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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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昨在臉書質疑,政府簽約價格高達43美元(約新台幣1,069元),相對於郭台銘談的價格約30美元,因此吳子嘉才會提到「雙方差價約6500萬美金」。對於徐巧芯的質疑,陳時中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疫苗採購圍繞著「採購時間越早價格越高」、「採購數量越多價格越低」兩大原則,皆是疫苗採購最基本的合理常識。

陳時中指出,回顧防疫時期,指揮中心與BNT原廠洽談的那份未完成合約中,指揮中心要求到貨時間為2021年3月,比日後以公私協力方式採購疫苗的到貨時間,整整早了半年。

陳時中說,其次,2021年9月以公私協力採購疫苗數量總數為1500萬劑,是指揮中心當初洽談採購數量的3倍,綜上兩大因素,指揮中心洽談的單劑疫苗價格,必然略高於日後公私協力採購的價格。

疾管署今也做出說明強調,疫苗採購單價是受到購買數量、供貨快慢及有無包含冷鏈物流配送等多重條件影響。政府於2021年1月與德國BNT公司洽談500萬劑疫苗採購合約,且要求首批到貨時間為2021年3月,但因該公司放棄而未完成簽署。疾管署也提到,企業團體於2023年7月採購捐贈1,500萬劑疫苗,相關條件已然不同,二者疫苗採購情形之單價難以相互比較。

另外,疾管署表示先前已多次說明,公文保存期限不等同合約保密期限,與德國BNT公司完成簽署之採購合約保密期限為10年,並未將採購合約封存30年。

疾管署強調,因應COVID-19疫情,接種疫苗為防疫重要策略,針對疫苗採購與接種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盼外界能本於事實評論,共同維護國人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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