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莉塔看見很多新聞,因為撿遺失物,原本出於好心,結果卻鬧上警局,甚至被提告,讓她覺得,現在拾金不昧的這個動作,可能會抱持著忐忑的心,李律師表示,通常遺失東西,都會原路去尋找,若是真的沒有順利找到,才會去警察局備案,所以李律師認為,要去思考怎麼讓失主,以最快的時間且最直接的方式,可以找到遺失的東西,才是最快速的方法。

李律師表示,可以先思考怎麼樣才是會讓失主,以最快的時間可以找到遺失物。(圖/翻攝「蘿李Law說」YouTube)
不過,若真的會擔心遺失物被壞心人士撿走,在撿起遺失物前,一定要先確保自己的時間及環境,是允許在撿到的第一時間,送到該區有明確管理者的地方,或是附近的警察局,不過若是沒有辦法第一時間送到,李律師給了3個字的建議:「不要撿。」一旦沒有立刻交給警察局,有可能會發生法律糾紛,並且提到做的每一件事,在法律的角度都是存在風險,所以一定要評估當下的,再來決定是否要做。
李律師表示,若不能確保第一時間送去警局,又或是不能承擔相關風險的話,絕對不要撿。(圖/翻攝「蘿李Law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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