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莉塔看見很多新聞,因為撿遺失物,原本出於好心,結果卻鬧上警局,甚至被提告,讓她覺得,現在拾金不昧的這個動作,可能會抱持著忐忑的心,李律師表示,通常遺失東西,都會原路去尋找,若是真的沒有順利找到,才會去警察局備案,所以李律師認為,要去思考怎麼讓失主,以最快的時間且最直接的方式,可以找到遺失的東西,才是最快速的方法。
李律師表示,若不能確保第一時間送去警局,又或是不能承擔相關風險的話,絕對不要撿。(圖/翻攝「蘿李Law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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