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院會總質詢唱名後遭剝奪質詢權一事,郭國文做出7點說明,第一,沒有遲到的問題,因為議事處會告知委員總質詢到場時間,過去自己從來沒遲到,這次也沒遲到,是會議提前結束;第二,沒有偷懶的問題,因為所有委員都是在自己的辦公室工作、待命,到自己質詢時間前往議場。
第三,郭國文認為,立院議事運作不是醫院掛號,跳號就過,按照慣例都已經排出時間,並由議事處告知各委員應到場時間;第四,現場已經有委員抗議了,秘書長周萬來也認為應該先休息,但礙於韓國瑜對議事運作不熟,才搞出這麼大的問題。
郭國文臉書全文。(圖/翻攝自郭國文官方臉書)第五,郭國文表示,如果韓院長要違反慣例,就不要請他掌管的立法院議事處告知委員錯誤到場時間;第六,說到違反慣例,郭國文指出,過去表決前響鈴7分鐘也是協商的慣例,如果說院會全員全程都要到,那響鈴機制是不是也要改?
第七,郭國文表態,法條沒有規定民主基金會的董事長要給立法院長,給院長僅是慣例行事。但顯然韓院長不重視「慣例」,所以民主基金會董事長不一定要給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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