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女神」曾格爾侵犯配偶權 再開庭稱:不知富商已婚
登山女神曾格爾侵犯配偶權,一審判賠三十萬今高院出庭。(圖/民視新聞)

社會中心/黃國誠、沈建宏 台北報導

「登山女神」曾格爾,被控侵犯配偶權,一審判賠三十萬,二審開庭,曾格爾強調,陳姓富商只告訴她「離婚有小孩」,不知道對方已婚,而法官問她是否有傳訊給對方,問說「要不要去住日式套房泡湯」,曾格爾坦承,但說手機語音辨識錯誤,沒有要約住宿,還強調泡湯是請對方幫忙訂,不是要跟他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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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vs.登山女神曾格爾表示「曾小姐今天法庭上,有要再做什麼攻防嗎,(我們現在暫時不受訪喔),(對不起我們現在暫時不受訪),所以那天真的是有約行程去泡湯嗎,(不好意思我們現在暫時不受訪)。」堪稱是登山女神的曾格爾,曾以「攀登14座8000公尺高山」計畫募資,卻因跟陳姓富商,共同前往溫泉飯店,挨告侵犯配偶權,一審法官認為,雙方不只用餐,還有泡湯跟住宿,判曾格爾需賠三十萬,二審再度開庭審理,曾格爾不像前幾次出庭侃侃而談,打算等開記者會再說。曾格爾經紀人Peggy表示「不好意思各位媒體,我們今天不接受訪問,格爾在禮拜六的時候會有記者會,對於官司的問題,會在記者會裡面,一一為大家說明。」

「登山女神」曾格爾侵犯配偶權 再開庭稱:不知富商已婚
曾格爾在經紀人陪同下出庭(圖/民視新聞)

法庭上曾格爾表示一直以來,不知道陳姓富商已婚,對方只說離婚有小孩,怕麻煩被誤會,所以有問很多次,但對方都說他離婚了,自己確實有傳「要不要去住日式套房泡湯」簡訊,但實際上那是「語音辨識錯誤」,兩人沒有約住宿,她在簡訊下面還有附菜單,因為雙方在談「經紀人合作」,行程都會分享,泡湯意思是指吃飯地方有大眾池,當時是要「請他幫忙訂」,不是要跟他一起去,原本就只有跟對方約吃飯,沒有住宿打算,只是這樣說法,對元配妻子律師而言,實在很難理解。元配律師吳彥鋒表示「簡單講是傷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極強,什麼叫傷害性不大,是因為這樣離譜的辯解,已經偏離了一般人的生活經驗,(譬如)訊息是語音辨識錯誤,譬如說房間是指餐廳的包廂,譬如說單身是指沒有小孩,按摩的安排是因為要測試,經紀公司安排規劃行程的能力,我想這都已經嚴重偏離了,一般人的生活經驗。」

「登山女神」曾格爾侵犯配偶權 再開庭稱:不知富商已婚
元配律師表示曾格爾庭上辯解「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圖/民視新聞)

認為曾格爾說法,前後不一,做為另一造律師,恐怕也是有聽沒有懂,而針對官司始末,曾格爾打算在23日召開記者會,一次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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