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于男與24歲吳女是男女朋友,去年10月3日于男到吳女位於高雄苓雅區的租屋處找她時,發現她竟然留宿另名男子,于心生不滿出手毆打吳女及該男。甚至在男子落跑後,于男還是不罷休,繼續對吳女施暴,徒手毆打及用腳猛踹被害人頭部,怒罵「去死一死」等語,造成她雙眼瘀傷、雙耳瀰漫性挫裂傷、右額部挫裂傷、右嘴角瘀傷、雙側下顎瘀傷、右頸基部瘀傷、左顳部硬膜下出血、右顳部蜘蛛網膜出血、腦間質變軟、四肢多處瘀傷等嚴重傷害。
施暴過程中,于男有聯繫一名陳姓友人到場,不過依卷內事證及監視器畫面等物證,並無證據可證明陳男有參與暴行,也沒有在場助威或幫忙把風。陳男甚至曾好意阻止于男別再打人,也詢問要不要把被害人送醫?但于男都加以拒絕。
陳男於心不忍看不下去,偷偷用吳女的手機連絡她的友人,並開車載于男離開現場。吳女友人到場後,發現她面部腫脹已經失去意識,馬上叫救護車送醫急救,當天手術後進加護病房,不過吳女仍在去年10月14日不治身亡。
檢方今日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因另案在監服刑的于男,至於在場友人陳男則獲不起訴處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高中生夥同黑幫聚眾鬥毆! 附近民眾憂:覺得治安變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