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南韓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兒童性侵案,犯人趙斗淳以極慘忍手法暴力強姦一名8歲女童,導致其臉部重傷、內臟破裂、盆骨骨折、大小腸嚴重受損,因而終身殘疾且不能生育,還要長年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該案件當時引起韓國民眾公憤,即便趙斗淳被判12年有期徒刑,但許多民眾仍不滿此結果,他惡狼般的犯罪行徑,還曾被翻拍為電影《希望:為愛重生》。而隨著趙斗淳在2020年12月12日刑滿出獄,更再次引發社會恐慌。
雖然刑滿出獄,但警方仍要求趙斗淳戴電子鐐銬、時時遭到監控,且晚上九點以後不得離開住處。但《韓聯社》報導,去(2023)年年底趙斗淳曾違反規定,私自離開個人住處約40分鐘,雖然趙斗淳解釋,是因為與妻子吵架才奪門而出,但南韓檢方對他求處1年有期徒刑。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趙斗淳判刑3個月,並當庭羈押。法官表示,配戴電子腳鐐的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是為了保護國民受到侵害,因此不能輕視違法規定的行為,「被告人此次犯罪對於地方社會治安和行政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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