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言堂/兒虐案判刑的艱難 證據不足難重判
兒虐案往往缺乏證據,難以判定加害人有殺人意圖。

專題組 沈雅雯、蘇祈發、陳富主、徐景明 台北報導

今年三月中旬,一名一歲十個月大的小男童剴剴,傳出被保母凌虐身亡的不幸消息;由於手法殘酷,令社會大眾同感悲憤,許多人希望嚴懲兇手,網路上甚至出現「虐童唯一死刑」的聲浪;但審視相關判決,卻發現兒虐案在司法審判上,面臨種種困難。

異言堂/兒虐案判刑的艱難─證據不足難重判
每每社會出現虐童案件,社會總會出現嚴懲兇手的’聲浪 。〈圖:民視異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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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視2021年及2022年數樁「保母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分別判處8年、9年、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樣的刑期,或許跟民眾的法律情感有落差。律師錢仁杰指出,雖然不少民眾會認為虐童致死應該是殺人罪;但如果依殺人罪,則最輕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異言堂/兒虐案判刑的艱難─證據不足難重判
兒虐案往往缺乏證據,難以判定加害人有殺人意圖。〈圖:民視新聞〉

但其實兒虐案往往沒有錄影、也沒有目擊證人,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難以判定加害人有殺人意圖。針對缺乏證據、導致判刑困難,兒權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直言,司法對於兒少的處境不夠瞭解;畢竟小嬰兒不會講話、無法求助、甚至無法逃跑;像是把嬰兒重摔在地的這種殘酷行為,不只是傷害致死,根本是「有殺人犯意」。台灣的司法必須更理解這些無法開口的嬰幼兒的處境,才能還給受虐兒童最起碼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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