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行經台南市立賢路,發現右側有一名婦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立即緊急煞車,沒想到下一秒,後方機車直接撞上來。騎士和後座乘客當場慘摔受傷,還好傷勢不嚴重。事後騎士把這段影片po網,要大家評評理「這算誰的錯?」
眾的意見分歧,有人認為是前車的錯,也有人認為是後車的錯。一位民眾表示,「後車沒有保持煞車距離才會撞到,所以是後車的錯。」,另一位則說,「前面騎車的駕駛是有點反應過度,如果是我的話應該就閃過去了,後面追撞的就應該沒有保持煞車距離吧。」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第一台機車肇責可能會比較大一點,因為他是隨意停車,在沒有斑馬線的路上隨意停車,為了要禮讓行人而造成後面的追撞。」就連試圖過馬路的婦人有沒有錯,也是各有看法。「沒有走斑馬線應該她的錯,但沒有過線就有點尷尬」、「行人的話她本身她還沒出馬路,她這樣不算錯啊」。
婦人疑似想要穿越馬路,機車見狀緊急煞車,卻遭後方機車追撞。(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網友討論熱烈,大家也好奇警方又是怎麼看?台南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楊力行表示,駕駛人行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有關行人肇事責任部份,由本分局調閱檢視相關,影像資料之後再釐清。
誰對誰錯,警方也沒有給出正確答案。只能提醒行人,若100公尺內有斑馬線,貪圖方便不走斑馬線而直接穿越馬路,可開罰500元。而機車行駛巷弄應減速慢行,以防有突發狀況,能夠及時反應。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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