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不同意!二戰結束後行政院即公告台灣民眾恢復中華民國籍 忽視國際法國籍選擇權!
(圖片來源/教科書外的台灣史提供)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於1945年10月25日公告「臺灣人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辦法」,宣佈台灣民眾,自1945年8月15日起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然而,這一公告卻遭到了英國的強烈反對。英國政府認為,臺灣在1895年至1945年間為日本殖民地,因此當時在臺灣的日本籍人士,應享有國籍選擇權。英國政府援引《舊金山和約》第2條規定,指出該條約賦予台灣民眾,在1952年4月28日之前,選擇日本國籍或中華民國國籍的權利。

更多新聞: 開業首日就出事!南韓爸爸在台經營飯捲店「食物狂爆開」 崩潰喊: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