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府嗆柯所簽費率背離母約 民眾黨批「超譯」:魚目混珠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圖/擷取自吳怡萱臉書)

即時中心/李昶毅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與前市長柯文哲因台智光案連日槓上,蔣萬安昨(25)日宣布即刻解除子約,北市府發言人殷瑋今(26)日下午再指柯文哲當時所簽子約費率背離母約。對此,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反問「評選須知等於母約」嗎,批殷瑋是真不懂還是故意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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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萱批評,根據前市長郝龍斌在2011年所簽訂的「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母約中的第8.6項採購項目裡頭清楚載明「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文字一清二楚寫的是「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未見殷瑋出示之圖卡中所顯示「既有(100年度)支付之費率」等文字。

吳怡萱表示,若如同殷瑋所說「 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也是因此構成了母約的一部分」,請殷瑋再往下熟讀母約第二頁1.1.4:「本契約各項文件之內容應互為補充解釋,倘契約文件之解釋或規定有衝突或其內容有所歧異時,以契約本文為準。」

吳怡萱批說殷瑋「超譯」評選須知,更錯置契約文件的優先順序,將2M費率拿來跟100年度費率相比,就是在「魚目混珠」。她說,公文資料本該公開透明,還好有民眾黨議員協助索資調資料,幫助該黨保存公文、合約,因為留著防身以防被暗算,果真馬上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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