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保護近海漁業資源 禁止CT3六海浬內籠具捕撈
海巡利用無人機蒐證,發現一艘CT3漁船在苗栗近海2海浬處,違法用籠具進行捕撈作業。(圖/翻攝畫面。)

中部中心/邱俊超 報導

苗栗縣政府,為了保護近海漁業資源,禁止20噸以上、50噸以下的漁船,在六海浬內施放籠具捕撈;一艘高雄籍的漁船,卻利用夜間,在苗栗外海約2海浬處,以籠具違規捕捉三點蟹,海巡署出動無人機,空中蒐證,依法函送苗栗縣農業局,裁罰3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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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夜間在海上作業,不斷的往海中施放籠具,甲板上還有三點蟹漁獲,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違法行為,都被空中的無人機拍個正著。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巡防區中隊長 蔣仲翔說:「苗栗龍鳳海域疑似有漁船違規作業 立即指揮岸、海及無人機勤務進行查處,隨後由無人機於龍鳳漁港外約兩海里處 ,發現一艘漁船疑似違規進行籠具作業。」


苗栗保護近海漁業資源 禁止CT3六海浬內籠具捕撈
CT3漁船違法用籠具捕捉三點蟹,被海巡的無人機錄影蒐證。(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政府,為了保護近海漁業資源,2020年公告竹南鎮、後龍鎮海域6海浬內,每年8月至隔年1月,禁止各式船筏進行籠具捕撈;2023年再修正,增加CT3,也就是20噸以上、未滿50噸漁船,全年禁止籠具漁業。苗栗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樹義表示,「CT3就20噸以上的漁船,在距離六海浬以內, 不能夠來這裡,做捕撈的籠具的相關的規定, 我們這邊會依照漁業法來做一個裁處 ,3萬到15萬的這一個罰則。」


苗栗保護近海漁業資源 禁止CT3六海浬內籠具捕撈
CT3漁船違法在六海浬內進行籠具捕撈作業,苗栗縣府依法開罰3到15萬元。(圖/翻攝畫面。)


農業局強調,違法施放籠具捕撈,不只重罰;情節重大者,還可撤銷漁業證照,和船員執業證書,奉勸漁民,遵守相關規定,千萬不要違法撈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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